《宁夏长城保护条例》即将施行
2021-12-03 08: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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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颁布

转自:国家文物局    作者:杨丽华   2021-12-02

    11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立足宁夏长城保护实际,按照保护好、利用好长城的总体要求,明确和完善了长城保护责任和体制机制、突出了长城文化价值的发掘、规范了长城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力度,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长城保护总体规划(2019-2035)》《 长 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长城保护利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就长城保护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长城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一部长城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

    《条例》强调,长城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文物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长城保护员等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长城保护体系,形成长城保护合力。

    为确保长城安全,《条例》规定在做好长城“四有”工作基础上,坚持分级分类保护和分段管理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长城监管。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条例》规定应当建立毗邻协调机制,落实长城保护分段管理责任;明确了专家咨询制度,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与长城有关的各项决策时应当听取专家意见;建立了长城保护员制度,明确了长城保护员的保护责任,长城保护员工资待遇、巡查工具及培训等规定。二是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条例》规定长城保护机构的确定、职责及长城保护机构日常养护规则;规定个人自愿参与长城保护的途径,通过签订长城保护委托协议的方式协助做好长城保护;规定有长城分布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管理单位做好长城保护的职责;明确长城或相关设施突发严重危险时应当采取的保证长城安全的措施。三是强化科技支撑。规定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应加强长城档案数字化动态建设和管理,建立长城资源信息平台,实现永久保存和有序共享;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长城监测工作,鼓励利用遥感卫星、无人机、信息通信等技术手段,对长城本体和整体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四是完善法律责任。在保持与上位法协调一致的前提下,根据宁夏实际,聚焦宁夏长城保护高频违法违规问题,明确了在长城本体上和保护范围内从事活动的禁止性规定,对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等活动进行了约束,对应完善了法律责任,强化刚性约束。

    《条例》明确通过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整合各类文化公园资源,系统保护和展示长城文化和长城遗产;规定建立长城沿线红色文化、黄河文化、非遗文化等协同保护发展机制,开发长城文化主题旅游资源;规定长城点段辟为参观游览区的审批等规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加强长城研究,挖掘长城文化。

    同时,《条例》明确每年5月18日为自治区长城保护宣传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长城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弘扬长城文化,增强公众的长城保护意识,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条例》的出台将为解决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供有力支撑,为进一步提升宁夏长城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工作水平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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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立法保护境内1038公里长城资源

转自:宁夏新闻网     作者:尚陵彬    2021-12-02

      ■ 确定每年5月18日为宁夏长城保护宣传日

      ■ 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可能影响长城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 攀登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将有可能被罚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长城保护维修应不改变原状、充分尊重传统工艺、保护长城历史风貌

    近日,宁夏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该条例的出台将为宁夏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挖掘长城文化内涵和时代精神等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宁夏长城被誉为地面上的“长城博物馆”,经国家文物局长城资源认定,宁夏境内现遗存有战国、秦、汉、隋、宋、明各代长城,可见墙体总长1038公里,遍布全区19个市、县(区)。

    此次出台的条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职责,建立健全了长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对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标志、建立长城档案、设置长城保护机构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提出,要实行长城保护员管理制度,聘请长城保护员对长城进行看护、巡查,并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给予补助。

    条例强化了长城保护管控措施,规定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可能影响长城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根据条例规定,攀登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将有可能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修建坟墓、种植危害长城安全的植物或者依托长城建造建(构)筑物的,情节严重者,个人最高被处以5000元、单位最高被处50000元罚款。

    条例明确提出,长城保护维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最低程度干预和预防为主原则,充分尊重传统工艺,合理运用现代技术,保证长城结构的安全,保护长城的历史风貌。

    此外,条例确定每年的5月18日为宁夏的长城保护宣传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二处处长马奇贵表示,长城保护条例的出台实施为补齐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提供了有力支撑,平衡了长城保护、维修、监管、利用等方面的关系。“国务院编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时提出,长城最突出、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所承载的精神,这种精神包括团结统一、众志成城的爱国精神;坚韧不屈、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守望和平、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我们宁夏出台长城保护条例,对于挖掘长城文化蕴含的精神内涵和时代精神,阐释长城文化价值,也将起到重要作用。”马奇贵说。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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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长城保护条例》即将施行 

上千公里长城将设专人看护

转自:央视网     2021年12月0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近日通过的《宁夏长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宁夏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挖掘长城文化内涵和时代精神等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条例》对于挖掘长城文化蕴含的伟大精神内涵和时代精神、阐释长城文化价值,将起到重要作用。

  宁夏有“长城博物馆”之称,经国家文物局认定现遗存有战国、秦、汉、隋、宋、明各代长城,可见墙体总长1038公里,量大、点多、线长、面广,遍布全区19个市、县(区)。为强化长城保护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长城保护立法调研,实地走访长城重要点段,广泛征求了专家学者等社会相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条例》立足宁夏长城保护实际,按照保护好、利用好长城的总体要求,明确和完善了长城保护责任和体制机制、突出了长城文化价值的发掘、规范了长城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还将每年5月18日确定为宁夏的长城保护宣传日。

  《条例》建立健全了长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对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标志、建立长城档案、设置长城保护机构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行长城保护员管理制度,聘请长城保护员对长城进行看护、巡查,并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给予补助。

  针对破坏长城本体及其环境风貌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攀登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将有可能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长城保护范围内修建坟墓、种植危害长城安全的植物或者依托长城建造建(构)筑物的,情节严重者,个人最高被处以5000元、单位最高被处50000元罚款。(总台记者 郭长江 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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