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地面部分坍塌或消失的长城遗址,不得原址重建
2023-12-09 19: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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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地面部分坍塌或消失的长城遗址,不得原址重建

来源:国家文物局           2023-12-08 

12月8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系统梳理本地区长城保存现状,科学研提本体保护措施,对地面仍存有建筑的长城段落,应当以维护结构安全、保存历史信息和保护历史环境风貌为主;对历史上地面部分已坍塌或消失的长城遗址,应当以遗址原状保护为主,做好标识说明,不得在原址重建或进行大规模修复;对具有展示潜力的长城点段,可以结合展示服务需求适度进行局部修复展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积极探索预防性保护思路,培育岁修模式储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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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国家文物局提出六点要求

不得在原址重建或进行大规模修复,这项长城保护工作通知发布

《通知》要求,各局(厅)指导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长城沿线各级市县党委政府,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所确立的长城价值体系框架下,充分运用长城资源调查认定所形成的资料数据,系统梳理本地区长城资源的年代、类型、分布特点、营造方式,按照“总体研究要深、专题研究要细”的原则,综合运用历史学、文献学、历史地理学、考古学、建筑史学等研究视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长城所承载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所蕴含的时代精神专题研究。

要将长城所蕴含的团结统一、众志成城的爱国精神,坚韧不屈、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守望和平、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与本地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形成既言之有物、持之有据,又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核心内容,融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纳入本地区国民教育全过程。

要系统梳理本地区长城保存现状,科学研提本体保护措施,对地面仍存有建筑的长城段落,应当以维护结构安全、保存历史信息和保护历史环境风貌为主;对历史上地面部分已坍塌或消失的长城遗址,应当以遗址原状保护为主,做好标识说明,不得在原址重建或进行大规模修复;对具有展示潜力的长城点段,可以结合展示服务需求适度进行局部修复展示。

合理研判长城保护利用设施的功能定位,以满足基本功能为限,严格控制新建大规模游步道,重复建设停车场、游客中心,盲目建设博物馆、陈列馆等缺乏科学论证的建设行为。

要重点纠正将长城点段文物本体作为或者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将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点段专门管理机构作为企业的下属机构或交由企业管理,长城景区门票收入等文物事业收入未全额上缴财政、未能专门用于文物保护,长城景区经营性收入未能优先用于文物保护,将长城辟为参观游览区未及时备案、未确定并公告游客承载标准,在长城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建设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人为破坏长城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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